李春1925年11月出生,曾用名李仕春。清远县人民武装部政委。广东省宝安县大鹏王母村人。1944年4月入伍,194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44年4月任大鹏镇王母村自卫中队战士,同年6月至8月任东纵救护员训练班学员和护航大队独立纵队救护员。1946年8月任粤赣湘边纵队交通站交通员。1947年3月至1948年6月任粤赣湘边纵队独立大队小队长、副中队长。1950年1月任韶关军分区司令部四科管理员。1953年12月任韶关连南兵役局军事股长。1954年10月任韶关始兴县人民武装部民兵科科长。1958年8月至1980年11月历任清远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长、副政委、政委。1981年离休。
1955年,李春被授予上尉军衔,1956年晋升为大尉军衔,1962年晋升为少校军衔。
来 源 :《宝安军事人物》第169页
出 版 : 中国文史出版社
版 次 : 2007年7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