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传(1927-1996)东江纵队北江支队手枪队队长,广东省军区惠阳军分区副政治委员。广东省宝安县布吉杨美村人。1942年2月入伍,194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入伍后先后任广东人民抗日游击总队宝安大队独立小队战士、东纵独立第三中队班长,参加东纵与日军争夺广九线的平湖、凤凰山等战斗。1944年7月,到东江抗日军政干部学校学习,12月,任东纵北江支队手枪队队长。
1946年6月底,刘传随东纵北撤山东解放区,在华东军政大学结业后,任第五大队军事教官。1947年6月起,历任两广纵队第二团副连长、连长、副政治教导员等职,参加豫东、济南、淮海、广东等战役。建国后,历任广东省中山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、东莞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、惠阳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、广东军区韶关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科科长、惠东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,“文革”期间兼任惠东县委书记等职,文革后曾任广东省军区惠阳军分区副政治委员。1983年1月离职休养,1996年病逝。
来 源 :《宝安军事人物》第117页
出 版 : 中国文史出版社
版 次 : 2007年7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