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明 , 1927年8月出生,广东省东莞市东坑村人。
1942年3月参加了广东人民抗日游击总队(东江纵队前
身)第三大队,在交通总站担任交通员。港九大队交通员、
通迅员、警卫员。新华社香港分社任通讯员。由于工作积极
努力,1945年在东江纵队第一支队被评选为工作模范;1947
年在新华社香港分社被评选为工作模范;
解放后先后在中共华南分局组织部组织科科员;南方大
学学员;广东省党校统计班学员;工农速成中学学员。空军
第六航校和第十航校学员;空军第19师56、57团军械员、军
械师、军械主任、航材科长;空军驻232厂总军代表 。
1957年在空军第19师王家墩场站(武汉)被评选为爱兵
标兵并荣立三等功,在北京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后勤工
作积极分子大会,受到时任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接见。改革开
放后在国务院宗教事务局、中国道教协会秘书长兼任办公室
主任 。为落实党的宗教政策、恢复宗教活动场所做了大量工
作,获得了各方的肯定。于1990年12月离休,司局级干部。
离休后被聘请为广州市道教协会秘书长 。
主要事迹
1.改革开放后为落实党的宗教政策、恢复宗教活动场所做了
大量工作,获得了各方的肯定。
2.由于工作积极努力,1945年在东江纵队第一支队被评选为
工作模范;1947年在新华社香港分社被评选为工作模范;1957
年在空军第19师王家墩场站(武汉)被评选为爱兵标兵并荣立
三等功,在北京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后勤工作积极分子大
会,受到时任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接见。
黄名同志在纪念馆

黄名同志在香港留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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