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灵(李瑞薇)女,1927年10月1日出生,香港新界沙头角乌蛟腾村人,在本村学校毕业。1942年冬,在本村参加东江纵队港九独立大队抗日群众组织——姐妹会任会长,宣传抗日救国,办夜校,发动妇女学文化,动员青少年参加游击队和民兵,支援游击队,搜集情报。1943年夏,调沙头角中队大埔区任民运员,1944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。日本投降后转地下工作,1947年冬,在东江人民护乡团第一大队宣传队副队长、粤赣湘边纵队东一支一团、七团宣传队副队长,1949年10月,紫金县委工作,1951年夏,宝安县深圳镇妇联工作,1952年秋,珠江公安处人事科工作,1953年夏,粤中公安局人事科工作,1955年初,新会县公安局政治协理员、新会县政府侨务科科长,1964年9月,中共佛山地委统战部工作,1974年秋,江门市政府外事办主任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。1983年5月离休。
(李灵自述) |